3月9日,从福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获悉:福建省首个《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福建省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定,于近期实施,将结束福建省长期以来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评定无统一标准的历史。为适应我省旅游业发展,更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利,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增强旅行社信用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技术依据。
目前,福建省旅行社共708家,其中国际旅行社62家,国内旅行社646家,随着5月1日新的《旅行社条例》的颁布实施,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不需要经过旅游部门审批,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届时,福建省旅行社产业将重新洗牌,数量可能出现大幅度减少。一直以来,福建省旅游法规和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没有规范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统一标准。根据今后全省旅行社的数量及市场经营运作需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最终决定将评定划分为3A、4A、5A三个等级,其中3A为200家,最低设定为400分;4A为100家,最低设定为430家;5A为50家,最低设定为460分;等级越高,表示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水平、信用程度越高。
为了听取来自旅游业不同领域的不同声音,使标准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合理性,审定会专家由福建省中旅、厦门建发国旅、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华旅行社、南安中旅、三明康辉国旅等单位及福建省旅游局代表组成。该标准已对福建省主要旅游城市的8家旅行社进行试评定工作。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省地方标准的制定以及实施,将有力地促进我省旅行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撬动内需,做大作强海峡西岸旅游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