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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山质监局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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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将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近日,湖北省兴山县质监局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领会该法的精髓实质。

  据悉,兴山质监局在这次学习活动中,首先开展集中学习,然后进行分组讨论,通过认真学习讨论,全员对该法总结出几条精华:一是该法进一步阐明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明确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了各监管部门从田间到餐桌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中的层层把关的责任。三是细化了在食品监管过程中具体元素,并阐明了从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储藏、加工、投放市场直至进入消费者的餐桌是个不可分割的层层把关监管链条。该法的颁布,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为食品安全监管加固了一道法律防护墙。

  通过认真学习讨论,大家认为:《食品安全法》赋予质监部门的担子重了,任务大了,责任分明了。作为质监部门执法的一员。一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要认真领会《食品安全法》的逐条法律涵义,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的精髓;三是要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塌实抓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并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目的是让老百姓人人来关注食品安全,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质量意识。
作者:朱正慧 来源:兴山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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