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纤检局积极争取宁夏质监局的支持,与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区纺织纤维及其制品的质量监管,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一、摸清底数、健全档案
宁夏自治区各市县质监局按照宁质技监办[2007]152号《关于开展建立全区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纤维、服装、絮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摸底,并统一内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对所有宾馆、饭店、医院以及寄宿制学校进行注册登记,奠定监管服务工作基础,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做好服务、强化管理
各市县质监局把纺织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尤其是加强了对羊绒、服装等特色产业的质量监督与技术服务。对辖区内所有纤维、服装、絮棉生产加工企业在标准化、计量及创建品牌等方面提供服务,认真组织开展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的抽样检查;根据季节适时安排对各大商场、专卖店销售的妇女内衣、婴儿服装、羊绒衫、羊毛衫、毛绒大衣、羽绒服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成份含量、起毛起球、染色牢度等质量问题;适时组织对高档西装、体恤和衬衣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以各大宾馆、饭店和医院提供给客人、病人使用的床垫、被褥、床单、被套质量的检查,主要查处填充物及甲醛,PH值等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并积极参与,主动上门对政府招标和集中采购的各种制服、工装以及学生校服进行抽样检验和质量把关,防止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和不合格校服流入学校。
三、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纺织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自治区质监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辖区监管责任制。各市县质监局负责所在辖区内生产加工和经营销售的各类纺织纤维及其制品以及集体采购和用于经营性服务中涉及到的纤维、服装、絮棉及床上用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自治区纤检局负责全区纺织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管工作中的标准宣贯、人员培训、产品检验及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继续负责组织开展银川市区内纺织纤维及其制品的质量监管和执法打假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通过中国纤维检验局安排布暑到我区的专业业务工作,由自治区纤检局报请区局同意后,下发各市县质监局办理,由区纤检局统一将办理结果汇总上报区质监局和中纤局。
四、加强宣传,提高能力
要通过各种形式集中在“3·15”消费者日、标准化日和“质量月”等活动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棉花条例》、《絮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增强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围绕检测能力、执法装备和执法打假经费等方面建立纺织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监管工作保障体系,逐步将区纤检局试验室建成整体水平高于国内平均水平、重点项目国内领先的国家重点试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