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管理办法》自2006年初实施以来,不但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减少了因商品缺斤短两而引发的计量纠纷,同时也会更加科学、合理地保障企业的利益,降低企业的风险。
由于此管理办法实施的时间还比较短,加之在宣传上力度的欠缺,常常无法引起生产企业的足够重视,有些生产企业甚至把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错误地归类于行政性收费,而产生消极抵触情绪。
近日,山东淄博质监局计量人员来到周村一家化工企业,欲依法对其商品进行净含量的计量检验,却遭遇了企业负责人的冷脸,态度强硬地声称自己的包装商品绝对不会缺斤短两,根本不需要什么检验。我们没有与其正面冲突,而是等他平静下来后,耐心地向他讲解了定量包装商品的相关知识和法规,依法实施此项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经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企业负责人终于同意配合我们的工作了。
经过我们对其包装商品仔细地做了计量检验后,得出的结果却大大出乎企业的预料,因为所检验批次的平均实际含量竟然比标注的净含量多出225g,按照此产品的年产量及市场价计算,企业一年就在无形中损失近17万元。于是我们又进一步对平均实际含量做了必要的修正,此时的企业负责人已是心悦诚服,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其实象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从最初实施的艰难到现在被大多数定量包装生产企业认可,个中辛酸耐人寻味。看到这项计量工作的展开逐步步入正轨,实实在在兼顾了生产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双方权益,我们真的感到无比的欣慰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