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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完善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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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12月6日专电 据新近在上海召开的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专家审定会上传出的信息,中国将进一步完善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对相关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明确规定头盔上的打开装置必须能让他人在30秒内打开等安全细节。排量较大的高档和运动类摩托车头盔的刚性、稳定性等性能标准都将与欧洲标准持平。

  记者在专家审定会上了解到,中国摩托车头盔的生产量及使用量都是世界第一。现行的头盔国家标准还是1998年制定的。此次进行专家审定的新版国家标准针对两类不同头盔:排量为125立方厘米以下的民用或经济类摩托车的头盔,使用普通标准;排量为125立方厘米以上的较高档和运动类摩托车的头盔,无论其刚性、稳定性及监测性能都与欧洲标准持平,部分参数甚至高于欧洲标准。

  据专家透露,新的国家标准将要求国内摩托车头盔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在标准内容中,将更加突出人性化特点和安全性,要求在佩戴头盔的乘员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头盔上的打开装置必须能够让他人在30秒内打开;头盔上的危险性部件必须涂成红色和橙色,以示警醒,在乘员正常行驶时,危险性部件必须不能随意触碰打开,以完好保护乘员的生命安全。

  据国内唯一参与此次头盔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和汇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制定新的国家标准,有利于推进相关产业的升级,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改善被动的出口加工局面。和汇集团是中国最大规模的摩托车装备研发和制造企业,其自主品牌头盔在欧洲销量第一。

作者:李荣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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