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质监局统一部署,2008年11月5日至2009年1月10日,常州质监部门将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以便发现问题,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为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常州质监局于2008年11月13日下午召开了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三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会议,109家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到场参加了会议。
组织企业再次学习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79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内容,同时对企业做好在原辅材料质量控制、台帐记录、生产过程控制、成品质量控制、卫生条件等五方面内容自查自纠进行了培训,对企业提出了“产品有标准、包装要规范、进货有台帐、销售有记录、出厂要检验、计量要检定、设备要满足、人员要健康、素质要提高、卫生要整洁、布局要合理、生产要规范、备案要及时”等13项要求。
常州质监局杨为群副局长对常州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生产,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二要树立质量品牌意识,争取名牌,做大做强;三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全面检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