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纤检局安排部署了毛绒加工质量监督统一执法检查工作,河北、内蒙古、江苏、山东、青海、宁夏、新疆自治区(省)等7个主产省的21个重点区域统一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覆盖了全部重点区域内的毛绒纤维加工企业。截至目前,宁夏、青海、新疆、河北、山东、江苏等省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572人次,检查企业232家,检查毛绒纤维24500吨,其中绵羊毛近24100吨、山羊原绒近400余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件,查办案件52件,其中立案查处15起。重点查处和纠正了混等混级、污毛绒计价、质量标识不规范等质量违法行为。
今年毛绒加工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主要特点:一是主产区地方质监部门十分重视,内蒙古质监局发出《2008年毛绒纤维质量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羊毛公证检验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区的毛绒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省级纤检机构系统安排,内蒙古纤检局召集全区2008年度监督检查地区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科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会议,培训毛绒法规及标准,布置落实2008年度毛绒质量监督工作;新疆纤检局为将毛绒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深,采取巡回检查的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提高了监管实效。三是非毛绒主产区较好地投入到集中检查工作之中。江苏省苏州市纤检所、山东省临沂市纤检所在销地组织开展了毛绒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毛绒加工质量监督统一执法检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规范经营者行为,维护了毛绒市场流通秩序。各地纤检机构重点检查了企业加工质量保证制度,督促检查了山羊绒分梳企业非动物纤维和其他动物纤维等物质挑拣工序;重点检查了羊绒加工企业在购进原料时执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按照毛绒纤维类别、等级、重量组织购进原料和按净绒计算公量情况;同时,对各企业加工生产的毛绒纤维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验。通过组织执法和检验人员深入到毛绒加工企业和收购点进行了全面检查,规范了毛绒纤维加工企业质量行为,打击毛绒纤维加工质量违法活动,毛绒纤维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显现。
二是建立了加工企业质量档案,部分地区启动了企业分类监管。通过统一执法检查,在毛绒主产区的重点检查区域,全部建立了毛绒加工企业质量档案230户。宁夏纤检局制定了《羊绒加工企业分类监管工作的细则》和《羊绒生产加工企业分类评价标准》,并将所有企业按照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划分为A类16家,B类23家,C类22家,进一步明确了羊绒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保证措施。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促进了牧民增产增收。内蒙古、青海省纤检局集中组织拍卖现场会,省区内外的20家羊毛使用单位及经营企业参加竞拍,参拍的羊毛共计1192.7吨,当地牧民增收551.9万元,为创建优质羊毛品牌,建立新型羊毛流通交易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是开展延伸服务,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区发展。宁夏纤检局积极接受羊绒生产加工企业的质押信贷委托检验,今年以来,共为4家企业抵押贷款委托检验羊绒19批次,检验证书经银行确认后,工商、农业等3家专业银行共为企业发放专项贷款1.7亿元人民币。青海省纤检局积极为海北州祁连、刚察两县畜牧主管部门及牧民提供技术服务和西宁毛品质调研,免费为10个乡、48家畜牧户的96个西宁毛样品进行了品质检验和质量分析,为促进当地良种西宁羊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