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际贸易跨部门委员会通过对中国非绝缘黑色金属制品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期限为5年,税率123%。
兰格钢铁8月18日消息,乌克兰外交部致函中国大使馆表示,7月23日乌克兰国际贸易跨部门委员会通过《关于对产自中国的非绝缘黑色金属制品(除不锈钢制品以及民用航空制品外)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最终反倾销税自《裁定》生效之日开始征收,期限5年,税率123%。最终反倾销税独立于其他应缴的税费(必缴部分),如进口关税、其他海关税费等,由乌克兰海关征收。
对商品的描述为:扭成麻花状的铁丝、缆绳、粗绳,横截面最大直径不超过3毫米;镀锌的麻花状铁丝,横截面直径3毫米以上;镀表层的缆绳、粗绳(包括封闭盘式包装的,但镀锌的除外),乌克兰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编码为7312105100,7312105900,7312108200,7312108400,7312109900,731210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