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在旧机电产品的进口中出现了将一些高能耗、低效率的旧机电设备或将国外旧的高能耗的生产线引进国内的情况。这些进口旧机电设备普遍存在结构设计笨重;材料、制造技术和工艺落后;维护保养状况不佳;机械传动部件磨损明显;电源和电控部分严重老化;使用电压、频率与我国标准不同等现象,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使用时性能下降和能耗急剧上升。
此外,有些外资企业将国外设备直接转移到我国用以扩大生产规模或新设立三资企业将国外设备整厂搬迁至国内,这些行业基本上属于高能耗、在国外受严格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在国外发达国家陆续出台如EUP指令等技术法规,对能耗的市场准入条件越来越苛刻的形势下,笔者建议:
加快建立进口旧机电设备的能耗检验监管体系。综合我国现行能源政策法规、能效标识制度、产品能效标准和检测方法,结合国家能源安全政策和国内外市场能效监督的要求,研究建立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需求的进口旧机电设备能耗检验监管体系,以构筑我国旧机电设备能耗准入体系,从源头堵住高能耗的旧机电设备进入我国。
加快制定进口高能耗的旧机电设备和生产线的能耗限制措施。组织专家研究旧机电设备的年限与耗能的关系,出台合理的年限限制措施,通过建立科学的旧机电能源消耗测评机制,保证进口的旧机电设备在生命周期内节能环保。对于进口旧机电设备根据各地区进口产品结构的现状,要明确对于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高能耗行业进口成套设备和生产线的能耗要求,对于进口旧设备和生产线中主要的用能机电产品,诸如工业锅炉、电炉、电机、风机、泵类、压缩机产品要拆卸抽样,施行能效项目检测,达到国家能效强制性要求的方可准予安装使用,超出国家能耗要求的坚决予以退运和销毁。对于进口旧工程机械等高燃油消耗的敏感产品,应以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由提高燃效比的准入门槛,强化检测手段,对进口高能耗生产设备推行能效评定等。
鼓励企业积极对已进口的高能耗机电设备进行技术革新。对于已经进口的旧机电设备和生产线的企业,要制定措施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并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指导企业根据设备运行的标准能耗,分析超过标准能耗水平的能耗部分,运用因果分析方法,分析其各个因素以及对能耗变化产生影响的程度,从而更好地研究节能对策,使设备的能耗达到或接近设备的标准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