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4月22日召开的三亚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上获悉,三亚市政府决定批准实施《三亚市特色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与评定》地方标准,旨在实施三亚旅游国际化和旅游标准化管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 2007年,由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局牵头,协同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局、市文体局、海南师范大学等单位组成编制组,经过近5个月的共同努力,起草编制了《三亚市特色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与评定》地方标准;2007年11月27日召开评审会,与会的专家、各职能部门代表及特色旅游点经营单位代表进行了严格审议,原则上同意该标准,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和修改意见。编制组根据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正,提交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定,获得批准,于2008年1月31日起生效。
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局负责人说,根据该标准,特色旅游点是指项目主题明确、产品独特、服务设施齐全,受游客喜爱,具有吸引力和参与性,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场所。
据了解,特色旅游点范围包括:在三亚市境内从事以接待游客为经营目的的潜水、摩托快艇、中小型观光船艇、全潜船、半潜船、玻璃船、香蕉船、非机动船艇、垂钓、滑水、冲浪、拖曳伞、水上步行球、水陆两栖车;热气球、空中滑翔机以及康体温泉等各类游客参与性强的旅游点。
特色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分三级,其标志为“A”,分别为“A”、“AA”、“AAA”。特色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与评定,依据该标准和评分细则所评定的得分数定为等级,如有专项特色旅游地方标准的,应按该地方标准进行等级评定。由市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报海南省旅游局备案,并对外公示、挂牌、确定旅游线路、实施动态管理。
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陆志远指出,该标准对维护三亚旅游产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三亚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将进一步加强三亚特色旅游点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三亚旅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