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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草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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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2月20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发布《关于实施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2008年第XX号)。本公告规定了对输入中国大陆境内的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的登记管理措施,未登记的不能向中国大陆输入棉花。对已登记的供货企业实施质量信用评估管理。相关登记工作不收取境外供货企业费用。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棉花生产国和消费国,每年进口棉花在300万吨以上,价值40亿美元以上。但是,进口棉花的质量问题由来已久,病虫害、有害物质、品质不合格、短重,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现象相当严重,检验批次不合格率均在70%以上。防止劣质棉花流入中国,杜绝欺诈行为,保护诚信企业的合法利益。

  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5月。

作者:佚名 来源:TBT/SPS通报咨询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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