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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购物袋国标结束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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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国务院划定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时间表后,国家标准委出台塑料购物袋等三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前不久开始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昨天,该征求活动截止。参与此次国家标准制定的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昨天接受记者专访时谈到,目前征集到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三大焦点上。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大部制改革后,谁来监管“限塑令”成为最大悬念。

  ■反馈商家关注收费及替代品

  据董金狮介绍,日常消耗塑料购物袋数量最大的零售企业如超市、集贸市场、商店反馈的意见主要有“塑料袋收费收多少”、“用什么塑料袋”、“塑料袋替代品是什么”等。

  他介绍说:“目前,塑料袋定价有1角、2角、2角5分等。天津已经开始试点每只袋子1角的定价方案,但问题是,如果生产一只符合新国标(征求意见稿)要求的塑料袋,所需原料重约10克。目前,塑料袋生产原料成本约为13000元人民币/吨,1角钱的定价尚不能收回成本。商家不能用塑料袋赚钱,但也不应该让他们贴钱。塑料袋生产要有一定的利润,这才能保证塑料袋质量,提高循环使用次数。”

  董金狮同时说:“目前社会各界认为,塑料购物袋的替代品可以是无纺布、菜篮子、纸袋等,消费者自行携带到购物地,这样可以降低企业成本。但目前对于究竟采用什么替代品还没有统一方案,商家目前正各自试探适合自身的方案。”

  ■建议“国标”不宜限制垃圾袋

  目前,消费者的主要意见有“商家已将塑料袋成本折算到商品价格里了,因此不应再另外收费,否则可能重复收费”、“塑料袋单独收费定价不能过高”等。此外,许多消费者认为“塑料袋以后不让用了”,这种误解普遍存在。

  董金狮说,消费者反映的另一意见值得关注:虽然“限塑令”实施后可以将旧购物塑料袋循环使用,但垃圾袋依然会继续生产。“家用垃圾袋没必要造得太厚,这样会造成浪费,因此最终的国标中不宜对垃圾袋生产进行限制。”

  ■问题

  需研究理顺执法监管主体

  董金狮说:“本次‘限塑令’涉及13个政府部门,各部门职能怎么划分,这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两会’召开后,一些部门可能合并,未来执法主体是谁?市场流通谁来监管?此外,‘限塑令’还涉及交通、旅游、航空等领域,目前很多相关问题还没弄清楚。”

  董金狮表示,目前各个部门正加紧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如商务部正在加紧研究新规定,限制商家将塑料袋和商品捆绑销售。其它政府部门也正研究其它一些细节问题。”

  ■释疑

  部分塑企破产因用工不规范

  近日,国内一些大型塑料袋生产企业在新国家标准实施前夕宣布破产,引起媒体广泛关注。这些企业的破产真的是因新标准带来的负面影响所致吗?昨日,董金狮认为,塑料袋新国标只是部分企业实施破产的借口,不愿履行社会责任,逃避《劳动合同法》才是真正目的。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过去用工不规范的企业现在要为职工交‘三险’,成本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降低了。这些企业为了‘甩包袱’,通过破产歇业来逃避责任,在塑料袋这样劳动密集型的行业,这种情况尤为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新塑料袋国家标准成了借口。为减轻环境污染而实施的新塑料袋国家标准是不存在技术、设备问题的,只要经过简单的工艺改进就可以继续生产。大家都做厚塑料袋,这也是公平竞争,一些企业却借此机会解雇职工,把问题推向社会。”董金狮认为,不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即企业通过塑料袋新标准出台之机宣布破产,然后借助媒体进行炒作,从而实现向国家伸手要补贴、对自身进行广告宣传等目的。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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