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出了解决民生问题、建设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新时期的重要任务。民生问题与产品质量息息相关。按国际标准给出的定义,“质量是产品、体系或过程的一组内在特性满足顾客和其他受益者要求的能力”。显然,质量低劣的产品是难以满足生活和生产需要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食品质量安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如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维护质量形势的长治久安,是我们质检战线上的每一个同志都要思考的问题。
质量整治和提升是一场任重而道远的持久战。面对已取得的成果,不得不承认,与建立和谐社会对质量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更多、更艰巨的工作要去做。正确认识质量与和谐的互动关系,对于我们从根本上提高产品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有裨益。
抓质量要注意“木桶效应”
一个产品是由许多部分构成,是很多过程的产物,每个过程,每个部分的质量都直接关系着总体质量,这就要把握好产品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和谐。正如“木桶效应”所揭示的,木桶的水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要想提高木桶容量的整体效应,就得下工夫补齐最短的那块木板的长度。产品的各个生产过程,产品的各组成部分都要均衡发展,质量才能全面提高。否则,异军突起,对整体质量的提高意义甚微,从质量成本上讲,无疑也是一种浪费,不利于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因此,抓质量,就是要抓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质量的总体提高就是和谐的共性表现。对于检验检疫而言,事关安全、健康、环保和卫生的项目,就是那块最短的木板,就是我们关注的焦点。试问色香味俱佳的食品,大肠杆菌超标,还有什么意义?只有和谐的质量才能带来真正的生活质量,也带来整个社会的和谐氛围。
“质量是人的素质的体现”
产品质量和检验质量终究要靠人来实现。正如李长江局长所言,产品质量体现民族精神,产品质量也体现人的素质。过去普遍认为,金字塔是由奴隶们建造的。但16世纪一名瑞士钟表匠在游历金字塔时断言:金字塔的建造如此精细,其建造者必定是一批怀有虔诚敬业之心的自由职业人。后来的考古和史料证明了这位钟表匠的直感,2003年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宣布:金字塔是由当地具有自由身份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建造的。西方国家抵制劳改产品,原因之一是他们对强制劳动的产品质量持怀疑态度。这也提醒我们的各级领导和企业老板,不要过分迷信自己的管理手段,只有以人为本,营造和谐氛围,让生产者心情舒畅,当员工把眼前的工作当成事业的追求而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时,产品质量才能有切实保障。“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质量问题上同样如此。我们在享用社会产品的同时,也在提供着自身的产品。因此,只有营造全社会和谐氛围,为产品质量奠定和谐的基础,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质量责任,为社会提供最佳产品,才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良性互动,使产品质量大幅提升。
质量问题关系“社会和谐”
质量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质量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的重大政治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产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假冒伪劣不除,特别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对建立全社会诚信友爱的和谐氛围构成极大危害。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检验检疫工作就是要围绕这个目标,严把国门,防止有害商品进口,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口,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安全,让人民安居乐业。而品质低劣的产品,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隐患。2006年和2007年3·15活动主题分别是“质量促进和谐”和“品质生活、共享和谐”,表达了全系统质检人员的向往,也让我们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质量振兴工作,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充分发挥质量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加强质量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使命,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应当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度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总体要求,真正树立起“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以对政府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科学公正地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能,关注质量、狠抓质量、提升质量,让政府放心,使群众满意,用实际行动谱写出更加雄壮的共建和谐社会的恢弘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