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海南省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在新落成的省图书馆里,矗立起一块特殊的石碑,碑上并没有记述什么丰功伟绩,而是工工整整地镌刻着626位参加图书馆建设的农民工的名字。在他们当中,除了52位来自海南当地,其余的分别来自湖北、福建、江西、四川等省。“在外打工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一位四川籍小青年看到自己也“榜上有名”,激动地说出了这句话。
事情过去好几年了,“民工碑”的事一直让我感动着。可以想像,这些淳朴的民工兄弟脸上流露出的那种自豪表情。谁又能怀疑呢?哪怕再过50年,他们也敢拍着胸脯对子孙说:“这是当年俺们盖的房子,不信?碑上刻着俺的名字!”就这一嗓子,不由地让人想到鲁班爷的英雄气概。自古至今,让名字上碑,是多少人的梦想。然而,这么光荣而伟大的“待遇”,就有人偏偏不情愿。比如那些把工程当“面子”的人,那些忙于层层转包的工头,那些拿了巨额回扣,一听警笛响就哆嗦的人,那些连现场都懒得去、喝完酒揣了红包就盖章的监理,以及偷工减料、故意敷衍的供应商等等。因而有人说,这些年塌桥的、倒楼的悲剧不断重演,就是因为人们心中少了这么一座碑。
在我们周围,某些人有了钱、有了权,可以操办一掷万金的奢侈婚礼,或者砌出贵比皇陵的豪坟,至于捧名角、造声势、修祠堂、往庙里大把扔香火钱,更是不在话下。可是到了名字上碑的节骨眼上,为什么会噤若寒蝉,头一件事就是低下脑袋赶紧溜号?因为对别人来说是光荣碑,对他来说可能就是耻辱柱。本来,假如工程出了纰漏或险情,他们还能装聋作哑,互相推诿,甚至一走了之。一旦有了这块碑,不就等于把自己亮在光天化日之下,授人以把柄,留骂名于后世了吗?现实中存在着许多“奇妙”现象:有的人对自己说的话不敢兑现,自己盖的楼不敢住,自己出的产品不敢用,自己生产的食品也不敢吃。我相信,上述人等是没有胆量把名字刻进石头的。
毕竟是图书馆,干了一件颇具文化品位的好事。有人曾经建议,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今后这种流芳百世的做法最好能够形成制度,别再让普通建设者成为无名英雄。要我说,这座纪念碑的旁边,还缺少一块沉甸甸的石碑——应该将设计人员、承包商、施工公司、监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的名字一并刻在上面。一方面作为荣誉奖励,一方面作为质量保证。尤其是当这座建筑物不幸“生病”或“罹难”时,有关部门可以及时找到当事人,了解真实情况,至少能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当然,这座碑的字号可略小于纪念民工兄弟的那块。还有一项提议,一些产品不光要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应该把企业老总和制造者的名字刻上去。只有这样做,人才能明白“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的含义。
对待功名,人间自有多种姿态。有的人把名字刻进石头,期盼不朽;有的人为人民做了许多好事,却希望大家尽快将其忘掉。而无数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想让后世记住的,很容易被忽视和遗忘;而那些希望大家忘掉的,却常常令人追忆和感动。
譬如“民工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