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及发证产品的举报、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不同发证产品的类型和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抓好企业自查申报工作。督促获证满一年以上的企业及时提交自查报告,通过自查,让企业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整改。三是抓好企业情况核实工作。深入企业现场核实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有无质量事故等,对不符合获证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四是抓好区域性重点产品的监管。将占全县获证企业总数70%的危险化学品、千斤顶等产品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通过加强企业档案完善,全面动态掌握企业质量信息,开展培训,找企业领导谈话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充分了解企业现状,防患于未然。五是抓好企业分类服务。对骨干企业帮助实施名牌战略,开展扶优扶强活动;对中小企业帮助完善标准、质量、计量管理体系。通过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和宣传,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企业管理能力,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六是抓好无证生产企业查处。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力,开展各级各类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