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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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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受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委托,向会议通报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自8月23日全国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重点任务,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企业生存发展,事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来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宋爱荣等领导多次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11月12日,王乐泉书记专门抽出时间,听取了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做了重要指示,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产品质量关。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席在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中,反复强调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司马义主席、宋爱荣副主席还亲自带队到伊犁、和田等地检查专项整治情况。自治区先后召开质量工作及食品安全会议、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许多地州和部门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深入基层,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尤其是国务院两次现场会后,各地都加大了督查力度,两个多月来,各地各部门通过抓组织领导、人员调配、工作部署、责任分工、目标任务的五个落实,群众发动的比较充分,专项整治形成了声势,掀起了高潮。

  七个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都划分了责任区,明确了责任人,建立了责任制。农业部门加强农药尤其是高毒农药的市场监管,开展畜牧业投入品检查监测,以禁用兽药、饲料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卫生部门集中开展了整治无证经营、建立原料索证制度、整治非法原料、农村地区餐饮业及小型餐饮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推行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经贸部门加大了对私屠烂宰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工商部门积极推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票索证制度,突出农村食品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大力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治理整顿,积极推行食品安全承诺书制度,加大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和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窝点;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出口食品运输包装检验检疫标志和非法进出口敏感货物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突出抓好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柜台以及非法途径购进药品、药品违法广告行为的整治。

  截至11月15日,我区12个100%目标有4项提前完成。全区大中城市农产品市场100%纳入检测范围;14类涉及安全健康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志;对非法进出口敏感货物实施了100%退货或销毁处理。其余目标正在加快实现:97.6%的食品小作坊签订了质量承诺书;85%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县以上城市93.3%的市场、超市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91.3%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了进货台帐制度;食堂和县以上城市70.8%的餐饮单位建立了进货原料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牛、羊、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8%;乡镇进点屠宰率达8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牛、羊、猪肉88%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

  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方面:阿克苏、喀什、吐鲁番分别达到了99%,、96%和 92%,石河子、博州、伊犁达到86%以上,哈密、阿勒泰和昌吉分别为83.7%、81.4%、78.8%。

  在小作坊签订质量承诺书方面:除了伊犁(96%)、乌鲁木齐(86%)等少数地州外,其余大部分地州市都达到100%。

  县以上城市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方面:昌吉99.3%,乌鲁木齐95%,伊犁93%,克拉玛依85.9%,哈密82.4%,阿勒泰68%,喀什、阿克苏、塔城、博州、石河子、吐鲁番均达到100%。

  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建立进货台帐方面:除了吐鲁番、阿克苏、石河子均完成100%,伊犁、哈密、克拉玛依等大部分地州达90%以上,但乌鲁木齐和阿勒泰仅分别为65.5%和76%,差距较大。

  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方面:昌吉、石河子全部达到100%,阿勒泰、伊犁、吐鲁番、克拉玛依达到90%以上,而喀什、塔城、乌鲁木齐则较低,分别为30%、40%和59%。

  县城以上城市牛、羊、猪肉定点屠宰率方面:吐鲁番91%,昌吉95%,乌鲁木齐78.9%,其余大部分地州达到了100%。

  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自治区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宋爱荣同志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检查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各地普遍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专项整治方案总体要求,制定行动方案,完善了工作制度,细化了整治措施。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结合整治对象特点,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分别制定了方案,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督查。各地各部门围绕实现“12个100%”的目标,加大了对重点产品 、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自治区于10月16日至24日,组织了7个督查组赴全区16个地州市(区)进行督查。各督查组明确了督查内容、步骤和要求,严格标准,坚持把检查与指导结合起来,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促进了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各地各部门都把加强督查作为确保任务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加大了督查力度。自治区质监、工商、农业、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的领导还多次带队赴各地对本行业、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突出抓好小企业、小作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批长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整治方案,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将每项任务、每个目标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产品、单位和责任人,突出“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五个环节,强化动态监管,并建立挂牌督办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了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吐鲁番地区建立了食品(哈密瓜)追溯系统,积极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克拉玛依等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制度,推动了目标任务的实现。从目前看,12个100%的目标,我区已完成了4个,整治成效是比较明显的。

  四是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在具体行动中把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起来,与提升全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结合起来,摸索出一些有特色的结合实际的做法。克拉玛依市政府投资70万元在克拉玛依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电子监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同时建立副食品加工基地,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检测,确保老百姓吃上了放心食品。阿克苏地区将食品经营主体按照三类四级分别进行监管,在全地区农村推广建立“一会两站”,并开展了创建农村食品“放心店”活动,畅通了农村消费维权渠道。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巴州等地州县城以上城市基本做到了定点屠宰。塔城地区在大型超市、商场安装了食品安全微机预警软件,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市场”、“产品质量放心店”,“三个一”示范工程。温泉县政府对已取缔的小作坊采取拉闸断电的方式,防止其死灰复燃。

  五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开通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站,各监管部门制作宣传资料下发基层和企业,在大型超市、商场悬挂宣传图标,全区各级主要报刊和电台做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我区信息报送工作受到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专项整治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全社会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更加关注。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虽然目前我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整治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问题较突出:一是整治工作上紧下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宣传发动还不够到位,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还不够广泛。三是整治工作人员、经费不足,基层检测能力薄弱。四是部分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仍较突出;牛羊猪肉进点屠宰、城乡结合部的“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仍需加强和巩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总体要求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两次现场会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攻破整治难点,深入基层督查督办,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的8项重点任务和12个100%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务院的检查,向我区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作者:景武锋 来源:新质信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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