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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局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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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后,辽宁局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和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和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的讲话精神,成立了辽宁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辽宁局专项整治方案,对全系统进行了动员部署,迅速对辽宁省所有涉项的进出口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检查之严之细之深入之彻底为历史罕见。特别是为贯彻落实“浙江现场会”和“山东现场会”精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向纵深发展,辽宁局召开了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再动员,加快推进专项整治步伐,如期实现专项整治目标,提出了近期要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和十大专项整治措施。

  截止到11月1日,辽宁局已经清查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966家,占应查企业总数的100%;对辽宁地区共137家取得对美注册水产品HACCP验证证书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责令整改基地44家,暂停基地资格21家,取消基地资格117家;对29家出口其他国家的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进行了注册登记;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限期整改和暂停出口报检120家,取消卫生注册和登记资格43家;取消出口玩具许可证1家。发现和堵住一批未加施标志的出口食品。

  9月14日,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检查铁岭市出口泡菜生产企业时,对铁岭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加贴标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0月中旬以来,辽宁局先后与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分别签署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协议》、《出口水生动物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协议》和《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合作协议》,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万才出席了与省海洋与渔业厅的协议签字仪式。

  同时,辽宁局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联合签署了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协议,联合签署了进出口食品包装暨出口危险品包装检验监管协作协议。北方六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河北、山西)联合签署了加强出口植物及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备忘录。通过合作协议的签署和落实,形成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实现源头控制、全过程监管的目标。

  本着一手抓深入,一手抓巩固的指导思想,辽宁局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近150个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分门别类汇编下发各相关企业,并要求认真分析和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结合自查和工作质量稽查研究制订有效措施。既立足于解决当前问题,又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借专项整治之机,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管机制,建立、修订和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专项整治期间,全系统截获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及不合格产品信息比去年同期提高了75.4%。其中在10余批进口冻猪产品中检出禁用药物莱克多巴胺残留,1批进境的冻小鱿鱼检出重金属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8.3倍,1批进口乳清蛋白粉检出阪崎肠杆菌,一批进口调味品未加贴中文标签,且货物已过保质期;连续截获5批不符合我国环控标准的进境废物原料,查获了伪造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单证;多次从进境木质包装中检出了活体寄、腐生线虫等有害害虫;检疫查获和销毁处理入境旅客非法携带的水果、肉类二十余批次,发现和处理了非法携带入境的鸟类标本;堵住了两批夹带出口的无许可证玩具;近期连续检出5批次、5325件、重347.7吨的不合格出口食品农产品,均按相关规定出具了不合格通知单,禁止出境。

  专项整治行动已经进入到关键时刻,辽宁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辽宁省政府的部署,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加大力度,抓好落实,一个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的美好前景就在明天。
作者:佟绍英 苏立明 曹建华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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