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改善食品安全环境,特别是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青海省海东地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目前已在全区六县建成了八个“食品安全示范村”。
“食品安全示范村”的创建旨在通过“树立三种意识、实施五大体系、强化五个环节”全面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通过树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三种责任意识,让乡镇政府、监管部门、经营户根据各自责任范围,在责任、监管、诚信物流、宣传教育和事故救援五大体系,在综合监管、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五个环节内创造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示范村的建成已初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7年初至今,全区无一起农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了农民群众饮食安全。下一步,海东地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继续狠抓示范村建设工作,把示范村建设情况纳入到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之中,使成熟的示范村建设经验加以推广,努力提高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各族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