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近日瑞安市质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出台了《产品质量整治严重违法企业处置标准》,对严重违法企业实行强制退出机制。《产品质量整治严重违法企业处置标准》概括起来为“七个一律”:一是产品质量的安全性能指标在监督抽查中发生不合格,经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一律建议吊销证照;二是产品质量的主要性能指标(非安全性)在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且明显属于以劣质低价产品倾销市场、严重扰乱翻过来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三是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到期未取证的,一律责令停产;四是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一律建议吊销证照;五是两个内相继发生三次以上假冒伪劣行为的,或制售假冒伪劣情节严重的,一律建议吊销证照;六是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七是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产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