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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节能强制标准将与许可证颁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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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将为民用建筑节能制定强制标准。9月27日,《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进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进行二审,该《条例》草案规定:建筑施工图若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主管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

  重庆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1999年,重庆制定第一个地方标准 《重庆市居住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2002年,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现行标准);今年4月中旬,《重庆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草拟完毕,7月报送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初审,9月27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二审。重庆市建委相关人士预测,草案年内有望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

  此次在新建建筑的节能规定上,重庆市规定将施工设计环节是否达到强制性节能标准直接与施工许可证进行挂钩。二审《条例》草案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节能定位不合格,市和区县(自治县)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除此之外,今年底前重庆还将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建立建筑能耗数据库,实现建筑能耗数据远程传输,对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使用进行动态监控;二是帮助公共建筑实现能耗统计分项计量,力争每个大型公共建筑都能“按户打表”;三是实行强制能源审计,由专业人士选择一些建筑进行能耗使用诊断,对此表示改造措施。

  也有业内相关人士对此表示担忧,《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主要针对的是民用建筑,其强制推行,势必阻力重重,特别是改造投入就是一个敏感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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