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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完善特殊药品网络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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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对特殊药品监管的效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以下简称特药网络)。福建省作为试点省份,已于2006年10月底开始特药网络的建设和使用。自2006年10月底至今,该省先后开办共7期特殊药品网络监管系统培训班,现已完成相关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禁毒办)30家及特药生产企业5家、批发企业104家、零售连锁企业9家、医疗机构760家,总计908家单位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特殊药品监管信息网络。2007年上半年,该省已在全省范围内利用特药网络系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向进行监控,基本实现了对入网企业特药生产、进货、销售、库存、流向的全面网络化动态监控,保证了信息数据的真实性、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以及各特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上报信息的唯一性,从而达到了有效监管、规范特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目的。

  为了确保2007年10月1日前该省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控信息网络系统顺利对接,实现全国数据的互联互通,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特殊药品网络监控系统,并于2007年9月15日前基本完成对接工作。从2007年10月1日起,各区域性批发企业尚不能按要求实现网上实时采、销、存记录的,该省将予以取消麻精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资格;医疗机构不能按要求实现特殊药品网上采购和使用情况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吊销其印鉴卡,取消特殊药品使用资格。

作者:佚名 来源:药监总局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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