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质量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高我州产品质量总体水平,2007年9月20日,昌吉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自治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7〕133号),自治州党委常委、副州长买买提·达吾提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李留法、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涛任副组长,农业、工商、卫生、食药、畜牧、经贸等21个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由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药品整治组、新闻信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