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表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一封信,再次强调了国家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重要性,同时提示和建议青岛市部分未获证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07年底宣布结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未获证企业将不能再生产、销售食品,因此,尚未获证企业应尽快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免造成损失。
据了解,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自2002年7月11日开始的,至今,国家质检总局已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等全部28大类525种食品纳入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并计划于今年底对上述所有产品结束发证,实行无证查处。
目前,青岛市已有66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75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大部分企业已经顺利获得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但仍有部分企业尚未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这些企业如果不能在年底前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将不得生产或销售食品,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受到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