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办事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办公室牌子。至此,长期困扰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基层监管存有盲点,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质量技监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乡镇。
为切实加强莱城区基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完善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网络,确保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莱城区要求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办公室牌子,同时明确两名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助理员,人员由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兼任,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及政策,协助做好辖区内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据悉,莱城区有13个乡镇(办事处),都将成立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办公室。
据了解,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是莱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乡镇(办事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13个乡镇政府(办事处)明确了1名分工负责人具体抓质量技术监督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兴乡镇(办事处)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该区政府还制定了《莱城区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助理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