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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装月饼生产日期 按最早“生日”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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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节即将来临,各式各样的月饼纷纷上市销售。昨日,记者从石市卫生监督局了解到,卫生监督人员已经对60余份月饼进行了采样,并对月饼生产销售环境加强了管理。
  
  近日,石市卫生监督局针对生产和销售中易出现卫生问题的食品安全环节加强了管理,要求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回收馅料加工月饼,月饼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对于几种月饼混装销售的情况,石市卫生监督局要求生产、销售企业要按照最早生产日期标示。另外,月饼生产经营人员尤其促销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培训合格后上岗。
  
  目前,石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经开始对月饼销售市场进行巡回检查和抽样检测,截至目前已完成采样60余份,结果出来后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抽样检测结果。
  
  为保障上市销售月饼的卫生质量,确保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及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石市卫生监督局对假冒食品标签标注不实、来源不明三无产品和无证加工生产进行有奖举报活动,举报电话:88884000 88884999。
作者:张艳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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