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南日鲍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现辖行政区域,全国各地质监部门自2007年9月6日起开始对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这是我市首个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
南日鲍体肥壳艳,鲍肉细嫩,味道鲜美独特,富含蛋白质、氨基酸、脂肪等物质,以接近野生的绿色食品而饮誉天下。目前,南日海域海上浮筏式网箱养殖有六大基地,存养南日鲍2.3亿只,鲍鱼养殖网箱达1.88万箱,已成为我国鲍鱼主产区之一,是全国最大的浅海浮筏式网箱养鲍基地,2006年,全镇鲍鱼产量达5000吨,产值近10亿人民币。
地理标志保护是全球通行的一项制度,是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名、优、特产品所采取的一项特殊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南日鲍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将进一步提高南日鲍的知名度,推动南日鲍产业化的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