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下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新的校车强制标准,要求从9月1日开始执行。校车新标准规定:儿童座位应有安全带、应喷涂符合规定的外观标准、车窗须保障可见光透射比不小于50%,等等。昨日,各校开学报到,校车是否达标?市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按新标准严格打表,我市超过两千辆校车,没有一辆能达标。
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会不会影响学生安全?记者进行了走访。
政策早已出台 校车硬件未改
昨上午7时许,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一辆二公交公司的公交车从学校出发,接学生上课,车上秩序良好——学生一人一座,无超载现象。
9时许,南岸区麦德龙超市附近一所幼儿园大门口。一辆搁置有“校车”标志的半新长安面包车停下,车内坐了6位小朋友和一位老师模样的女士,座位仍有剩余。“已是第二趟接送了。”该女士称,现在交警和教委对校车的管理很严格,学校丝毫不敢超载,只能分趟、分路线接送学生。
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昨日起,各辖区交警支(大)队均安排了警力,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对校车进行路面检查。检查的情况是,秩序良好——无超载情况,驾驶员符合校车驾驶员标准、车辆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
但是,这些校车未达到新强制标准,譬如安全带。记者走访中,未发现一辆校车是按新标准安装了安全带的。另外,“靠近通道的儿童座位应加装扶手”、“校车儿童座位应装置安全带”等规定,对于那些“上学放学是校车,平时是公交车”的学校租来接送学生的公交车而言,更是难见。
目前,我市运送学生的校车超过2000辆。市交警总队负责校车管理的一位人士表示,如果严格按新标准打表,我市的专用校车没有一辆能够达标。
学校吐露苦衷 标准无法执行
国家早已出台新标准,学校为何不执行?
记者走访中,多家学校承认,早已知道9月1日起施行新校车强制标准,学校也愿意落实,但目前的情况是“无法落实”,或者说是“落实的难度太大”。
首先是车源。新标准对校车的校车座位间距、车窗高度等各项系数进行了详细的量化标准,同时规定“每个儿童座位均应装置安全带”,而“符合各项指标的新校车,市面上暂时还没有发现”。
四季早教幼儿园李院长称,为了让孩子坐得舒适,学校特地购进一辆全顺17座位车当校车,然而,车辆由于座位宽大,孩子坐上去不但容易晃动,而且“嘴巴刚够上扶手,稍不注意,娃娃就会用嘴去啃扶手”。
“新标准的确保障了孩子安全,我们也很支持。”李院长无奈地说,“我们不知道哪里有这样的校车卖啊,我们当然希望买到符合儿童的校车。”
买不到现成的,能否对现有校车进行改装?交管部门人士又提出他们的担忧——安全如何保障?高新区交警支队一负责人说:“比方说安全带,那必须经过严密测试,能够承受一定力度,不是在座位上拉条带子绑住乘坐人就能完事。”
执行强制标准 学校声称赔本
上述是客观因素,也有学校透露了主观因素——改装校车,增加成本,学校得赔本。不少学校负责人称,学校经营校车本没有盈利,主要是为了给学生和家长提供服务,若重新购买新车或改装现有校车,学校的负担就太大了。
第一实验小学分管校车的王主任算了笔账——按学校与公交公司的租用协议,出一次车85元。一车一天最少走两趟,按每个月22天算,一车成本至少为3740元。学校收取每个学生的校车费为100元/月,这意味着,每车至少要坐38个学生才能收支平衡,但是,目前公交车的座位最多只有36个。
“学校不想在校车上赚钱,只是希望能够服好务。”王表示,如果非要实施新的强制标准,不管是购买新车,还是改装现有车,学校都有可能因压力太大而停止校车服务。
据悉,不久前,高新区支队辖区内已有两所幼儿园提出申请,停止使用校车。
新标准条条斗硬
昨晚,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有消息称,就新校车强制标准落实问题,公安、教委、安监等各部门已进行多次商议,近日将出台具体执行方案,以指导辖区交警支队完善对校车管理。不过,对于9月1日后申请的新校车,将按新标准严格打表进行审核。对于现有校车的管理,交管部门表示,仍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除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注重对校车进行保养,定期对校车司机开展面对面安全教育。
9月1日起开始强制执行的校车新标准,是公安部、交通部、国家标准委三部委共同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国家标准进行的第2次修改、制定。该标准对校车进行了定义、分类,对校车的安全保障措施提出了细化要求。
新标准最引人注目的有以下几点——
在校车人数核定上提出具体标准,要求按照幼儿和小学生的体形标准核定人数。即“对于幼儿校车座间距不小于420毫米,按照车长每280毫米核定一人,对于小学生校车座间距不小于500毫米,按照车长每350毫米核定一人”,做到“一人一座”。
专用校车的每一个儿童座位均应装置安全带。靠近通道的儿童座位应设置扶手,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的车窗下边缘距坐椅的高度应不小于250毫米,否则应加装防护装置。
专用校车喷涂有符合规定的外观标志,非专用校车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标牌。
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之色纸或隔热纸,以便于对车内外情况作出判断。
政策好执行难
去年“11·21”黑龙江超载校车坠河,今年“5·28”湖北麻城幼儿园校车事故之后,新的校车强制标准应运而生。
这是好事情,毕竟校车的安全不容忽视。更何况,据公安部第一季度报告,该季度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中,校车致人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上升了8.2%,形势严峻。
要说,校车新标准很人性化,如果落实到位,既有效保证了学生的安全,也为交管部门对校车的管理提供了便利。不过,这个标准似乎忽略了执行问题——新标准发布至规定实施日期,只有几天时间,要对全市2000多辆校车进行改装或更新,谈何容易?其次,就算直接拿钱买新车,有车卖吗?相应的社会生产配套没有跟上。
在采访中,多所学校负责人叫苦:经济承受不了,如果严格打表,就会放弃校车。我想,这对于学生来说,不是好事。
所以,学校没有执行新标准。那是不是要处罚学校呢?据了解,新标准没有“罚责”,交管部门也只好“望车兴叹”。
当然,新标准出发点肯定是好的,为了规避交通问题,保障学生安全,新标准理应出台。关键问题是,好政策要执行到位,才能体现政策之好。俗话讲,饭得一口口吃,解决“校车困惑”难题也不能走捷径,得一步一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