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美国宣布对普惠制进行修订。某些类别的产品由于在2006年超过了竞争需要限制水平,或美国贸易代表办事处拒绝豁免其竞争需要限制,因而不再享有普惠制下的免税待遇。
普惠制全称为普遍优惠制,是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普遍、非歧视和非互惠是普惠制的三项原则。实施普惠制的目的,是通过给惠国对受惠国受惠产品给予减免关税优惠待遇,使发展中的受惠国增加出口收益,促进工业化,加速国民经济增长。
被取消免税待遇的产品包括泰国、印度、巴西等7个发展中国家生产的电视机、铜线、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翻新轮、木工制品等12类产品。同时,受2006年《税务宽减及保健法》所设定的新门槛限制,印度、泰国、菲律宾等6个发展中国家生产的金饰、甲醇、汽车配件、黄铜灯具等6类产品不再享有普惠制待遇。
印度、泰国等均为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竞争对手,这些国家的部分出口产品被取消普惠制待遇,一定程度上可增加我国相关产品的竞争优势。以泰国出口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为例,取消普惠税制待遇后,美国将对其实施6.5%的最惠国税率,这将使此类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价格上升到每千克1.35至1.37美元。而中国出口的此类产品平均售价为每千克1.13美元,美国采购商有可能将一部分订单转投品质较高的我国供应商。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要把握机遇,以质量过硬、附加值高的产品迅速拓展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