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13个省、直辖市61家企业生产的61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5.1%。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是一种频繁使用的节能建筑产品。此次抽查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0801.1-2002《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规定的要求,对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尺寸稳定性、熔结性、燃烧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有所提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较好。
抽查中发现,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一是个别产品表观密度不合格。表观密度是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基础指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0801.1-2002《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规定,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的表观密度不能小于15kg/m3。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表观密度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将直接导致产品的导热性能降低、吸湿性增加,影响建筑的保温效果。
二是个别产品燃烧性能不合格。燃烧性能是阻燃型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重要性能指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0801.1-2002《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规定,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的氧指数不小于30%,燃烧分级达到B2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燃烧性能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北京市大兴宏光新型保温建筑材料厂 宏光兴大 I类 阻燃型
天津市亚津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II类 阻燃型
上海大道包装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II类 阻燃型
上海益青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益德 II类 阻燃型
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新堡村苯板厂 I类 普通型
沈阳市东陵区鹏欣苯板厂 Ⅱ类 阻燃型
嘉善仁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I类 阻燃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