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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管理办法让畜产品食用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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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出台《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瘦肉精、苏丹红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化合物用于畜禽生产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记者7月30日从省畜牧局获悉的。

  据了解,《办法》对畜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流通、包装、销售、检测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大了对销售、提供、使用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加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记录的管理力度,增设了有关在科研、教学及诊疗过程中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流入市场的法律责任等。《办法》还规定从事畜禽养殖不得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清洗、消毒物品;不得超限量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或者违反畜禽休药期规定用药。
作者:董娉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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