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疆自治区信息产业厅、语委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等单位申报、研制起草的《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维、哈、柯文字形标准》被列入国家试点标准计划。本标准的制定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以信息技术国家标准的形式规范维哈柯文字形,这对于促进维哈柯文计算机信息处理与信息交换应用,进一步推动民族语言文字及产品的信息化、产业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