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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实施水果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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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市区水果实施市场准入。这是继2003年以来蔬菜、猪肉、水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后,郑州市实施的又一项重要的农产品准入措施。

  这一方案实施后,郑州市将加强对水果中农药残留、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的膨大剂、催熟剂、着色剂等进行重点检测。

  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实施水果准入制后,农业部门将派专人对市场果品进行抽检,形式和蔬菜批发市场的检测类似,商户不用支付检测费。

  实施水果市场准入后,进入市场销售的水果必须符合条件,方可入市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水果,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进入市场;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水果基地的产品,凭产地认定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没有“三品”认证和基地认定的水果,持产地农业部门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国外入境上市的水果凭国家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
作者:王文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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