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G/TBT/N/EEC/151号通报正在接受WTO成员国的评议,评议期到2007年7月4日结束。2007年6月21日-22日,中国政府对该通报的国家评议会在广州召开。
欧盟第G/TBT/N/EEC/151号通报拟实施的欧盟委员会指令标题是:为适应技术进步,第30次修订统一有关危险化学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的理事会指令67/548/EEC。内容是:修订指令67/548/EEC,引入及修订欧盟对896种化学物质的协调分类和标签要求,对3种化学物质撤销了要求,并引入了7种新的检验方法。
从通报的指令草案内容(包括237页附件)中可以看到,欧盟第G/TBT/N/EEC/151号通报与2007年6月1日生效的欧盟议会和理事会第(EC)No.1907/2006号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密切相关。在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正式共同通过第(EC)No.1907/2006号法规的同时,还通过了一项法规修正指令:2006/121/EC《为了适应法规(EC)No.1907/2006(REACH),修改理事会指令67/548/EEC有关危险化学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有关条文》。欧盟第G/TBT/N/EEC/151号通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配合(REACH)法规的实施,准备在2007年6月底批准,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生效的。
67/548/EEC指令生效40年来,欧盟在保护环境、人身健康及动植物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颁布和实施了大量的技术法规,例如,近年来引起极大关注的欧盟两个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RoHS);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以及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等,都引用或依据了67/548/EEC号指令,可见,67/548/EEC号指令作为一项基础指令,一直在发挥重要的作用。根据(REACH)制度,这896种化学物质及数以十万计的下游产品,将在其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从而给这些物质的生产和相关贸易造成重大影响。
与该指令关系密切的REACH法规经过WTO成员国几年的协调,已经在2007年6月1日生效。该法规采取了“一种化学物质,在尚未证明其安全之前,它就是不安全的”原则。法规规定:年产量或一次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品,其生产商或进口商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此化学品的相关信息(即注册,约30000种化学物品);主管机构认真评价所有产量超过100吨的化学品的注册信息(即评估,约5000种);对易引起极大关注的物质或其成分,如致癌、诱导基因突变,或对生殖有害的化学物质,主管机构对其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法给予具体授权(即许可,约1400种)。REACH法规还将含有化学品的下游产品如:纺织、轻工、制药、机电、石化等产品纳入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管理监控系统,涉及的商品多达几百万种。
因此,某一种化学品,被分为那一类分类等级的管理标签,将直接影响到这类产品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和出口销售。新指令的实施,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将使我国有关生产企业受到很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