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新疆喀什地区质监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了我区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是强化档案管理,摸清企业底数。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档案,大力推广“金质工程”食品监管系统,完善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档案数据库。截止目前,全地区共录入食品企业电子档案信息590份,占全区食品企业总数的92%。
二是强化分类监管,全面掌握企业质量安全状况。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情况、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企业划分为A、B、C三个质量安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目前,全地区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42家(含小作坊),其中A类监管企业292家,B类监管企业27家,C类监管企业323家。全年共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1606家(次)。
三是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规范企业行为。全面推进《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依照食品许可证申请程序,严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条件审查关,落实各环节许可责任,并组织全地区各县(市)质监局对所辖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无证查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截止目前,已完成118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考核及资料上报工作,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6份。
四是强化风险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全地区集中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出食品安全隐患4个,目前均已整改。同时,启动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全年共开展风险监测3次,检出问题样品6个,主要为部分产品品质指标不达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各县(市)质监局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系统性风险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
五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有效性。通过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观摩会,选择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乳制品、酒类、肉制品、面粉、糕点等企业进行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责报告,对企业履责内容和企业生产状况进行点评,指出企业履行责任的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截止目前,全地区共有25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履责报告,占全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86%。
六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通过举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干制红枣检验人员等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全地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了企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全年共培训企业食品管理人员126人,检验人员33人,各县(市)质监局食品监管人员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