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6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发布了环境污染控制法修订案(13/2007),该法规定如果产品供应新加坡市场,应对所有附录A列出的电器必须注册,并且标签必须提供能效等级信息。为了注册,电器必须按以下测定能效的检验标准检验:
电器 类型 适用检验标准
电冰箱 所有 ISO 15502 (2005): 家用制冷装置–特性和试验方法。
空调 窗挂式,窗式,分体式(非变频) ISO 5151 (1994): 无输入空调器和热泵性能参数试验和分级。
分体式 (变频) JIS C 9612 (1994): 房间空调器
ISO 和JIS 检验标准的副本在 www.iso.org和 www.jsa.or.jp 可以获取。此文件将于2007年7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