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电梯安全各环节的主体责任,8月下旬,安徽省合肥市质监局、城乡建委、房产局和安监局联合下发文件,部署开展全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范围为电梯建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检验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工作,重点为学校、幼儿园、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展览馆、体育场馆、宾馆、酒店等公共领域电梯和住宅电梯。为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合肥市质监局等四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机构。在整治中,各县(市)、区质监部门牵头本辖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对电梯生产、检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住建(房产)部门对建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落实电梯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配合质监部门监督物业管理单位落实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安监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挂牌督办。
为督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合肥市质监局等四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明查暗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重点督查电梯产品质量、电梯房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及电梯隐患消除等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