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监局组织住建厅、公安厅、工信厅、交通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环保厅、供销合作社、气象局、粮食局等单位,召开了全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会议。会议充分听取了各有关单位对本次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此次地方标准清理对象、原则、要求和重点,以及清理步骤和时间安排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这是自2005年以来,该局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首次对全省地方标准进行分批分步、全面系统地清理。
同时,陕西省2013年又被国家标准委选定为全国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试点五个省份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试点有关要求,重点解决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复、交叉、矛盾,技术落后、水平不高,结构、性质、层次定位不合理等问题,有效开展清理工作,该局明确了本次清理既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地方标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清除可能存在的隐患;同时要立足长远,与建立地方标准科学管理体系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地方标准管理的工作原则。
组织有关专家对2004年以前发布实施的450项地方标准进行了逐项分析,提出了从地方标准的技术水平、内容结构、适用程度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然后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整合和废止建议的清理要求。本次清理工作分为复审、确认、结果公布三个阶段。复审阶段工作时间为7月15日-8月15日,确认阶段为8月16日-8月25日,结果公布阶段为8月26日-8月30日。本次清理工作,将有效解决部分地方标准标龄较长、质量不高、技术落后等突出问题,为加快建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系统科学的全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奠定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