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省率先以政府名义固化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在台州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特种设备实施安全和节能监管,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经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决定,召集台州市政府联系处副秘书长和台州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可适时召开全体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报台州市政府后执行,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报台州市政府审定。联席会议制度的成员单位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成员单位和相关行业区域主管部门,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