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西自治区质监局对该区内化肥产品质量进行了广西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共抽取广西区内68家企业生产的69批次产品,其中复混(合)肥料52批次,有机-无机复混肥13批次,掺混肥料2批次,农业用碳酸氢铵2批次。抽查主要以CCGF 401.1-2010《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和CCGF 401.7-2010《农业用碳酸氢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依据,检验项目涉及氮、磷、钾、总养分、有机质、氯离子、水分、粒度、标识等项目。结果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广西自治区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市质监部门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