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以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该市生产的茶饮料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6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0789-2007《饮料通则》和GB/T 21733-2008《茶饮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茶饮料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二氧化碳气容量、蛋白质含量、总砷、铅、铜、茶多酚、咖啡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商业无菌等。
本次抽查的6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6批次。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13年上海市茶饮料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物质量合格的产品和企业名单
序号 |
受检产品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企业名称 |
1 |
午后红茶(原味)奶茶饮料 |
KIRIN牌 |
350mL/瓶 |
2012/12/17 |
麒麟饮料(上海)有限公司 |
2 |
柠檬味红茶饮料(午后红茶·低能量) |
KIRIN牌 |
500mL/瓶 |
2013/01/07 |
上海麒麟食品有限公司 |
3 |
柠檬红茶 |
天喔茶庄牌 |
500mL/瓶 |
20130109 |
上海天喔茶庄饮料有限公司 |
4 |
柠檬茶 |
维他牌 |
310毫升/罐 |
2012/12/05 |
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 |
5 |
乌龙茶饮料(无糖) |
三得利牌 |
500mL/瓶 |
20121218 |
三得利(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
6 |
柠檬暖茶 |
KIRIN牌 |
355mL/瓶 |
2012/12/19 |
上海锦江麒麟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
附:
茶饮料选购常识
茶饮料按其原辅料不同分为茶汤饮料和调味茶饮料,茶汤饮料是指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保持原茶类应有风味的茶饮料;果汁茶饮料是指在茶汤中加入水、原果汁(或浓缩果汁)、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原果汁含量不低于5.0%;果味茶饮料是指在茶汤中加入水、食用香精、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碳酸茶饮料是指在茶汤中加入水、糖液等经调味后充入二氧化碳的制品;奶味茶饮料是指在茶汤中加入水、鲜乳或乳制品、糖液等调制而成的茶饮料;其它茶饮料是指在茶汤中加入植(谷)物抽提液、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茶汤型饮料作为纯天然的饮品,有低糖或无糖的特点,尤其适合特殊人群饮用。对于调味茶饮料,因其含糖量相对较高,那些需要低糖摄入的人群,要有选择地适量饮用。
市场上茶饮料产品质量比较稳定,所以消费者在选购时可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茶饮料的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茶汤饮料应标明“无糖”或“低糖”;花茶应标明茶坯类型;淡茶型应标明“淡茶型”;果汁茶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奶味茶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量。消费者可根据标签标注类型选购自己所喜欢的产品。饮用时观察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液体透明,允许稍有沉淀,具有原茶类应有的色泽,具有品种特征性应有的香气和滋味,果味和果汁茶饮料酸甜可口,碳酸茶饮料清凉适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