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宁夏中卫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中卫市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提出了4项质量发展目标和实现目标的6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39项具体工作内容,并设立中卫市“政府质量奖”和“质量贡献奖”,提出对公共服务业、农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等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或组织授予中卫市“政府质量奖”,并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政府“质量贡献奖”,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这是继银川市、石嘴山市之后宁夏第三个设立“政府质量奖”的地级市,标志着中卫市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进入到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新阶段,必将对中卫市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升产品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