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白酒企业生产行为,加强对白酒产品的监管,5月以来,山东省潍坊市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采取企业法人履责报告、约谈等方式,督促白酒生产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范围包括企业资质、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及出厂检验等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看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获证的产品明细组织生产;
二是看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B7718-2011、GB10344-2005等标签标识的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产品如实标注,是否存在虚假标注情况;
三是看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四是看生产企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对基酒、食用酒精、包装材料中可能对最终产品造成污染的重要项目进行把关;
五是看企业是否针对前期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保证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符合风险排查整改要求(停产企业暂未整改的,恢复生产时也要符合风险排查整改工作要求)。
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潍坊市质监部门将立即监督企业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立即召回,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符合吊证规定,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