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鄂旗质监局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质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效能优势,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优化服务平台,多措并举,全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努力完善质监效能建设,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
一、树立全面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从服务于全旗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的新方法,不断延伸服务的触角,在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区域实行全方位拓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坚持公开办事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本局网站、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服务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主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咨询,帮助和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主动深入企业,找准企业需求,变被动受理为主动登门服务。对重点企业实行联系制度,实行跟踪管理和“零距离”服务。对重大项目建立提前介入制度,超前服务、靠前指导,主动为企业提供前期咨询、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服务。
四、提高便捷服务能力。按政策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开辟服务经济发展通道,对企业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只要企业提前告知和预约,我局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都必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制度保障,规范服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从规范服务抓起,建立完善各项服务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考评制,明确和落实服务责任,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