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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市采取四项措施服务于大项目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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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初以来,黑龙江伊春市质监局着眼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开展服务省市大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高标准运行。

  为使服务省市大项目建设工作得到伊春市政府大力支持,伊春市质监局及时向主管副市长作了专题汇报,伊春市领导在听取汇报后给予高度评价,主管副市长李龙吉同志曾作出批示:“全市各单位都要以质监局为榜样,勇于牺牲部门利益,真心实意为伊春市大项目服务”。

  二是严格兑现奖惩。

  把服务大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中,逐项细化分解,制定考核标准,严格兑现奖惩,为年末全面考核班子和干部业绩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拓展服务项目。

  及时掌握省市大项目动态信息,根据实际拓展服务项目,2013年,该局把服务范围由单纯的19个省级大项目拓展到50个省市级大项目。

  四是深入一线指挥。

  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和大项目建设现场,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等方式,了解企业需求,及时提供服务,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制定相关工作方案19个,确定服务对象50个,现场办公66次,走访相关单位和企业360人次,解决具体问题21个,培训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相关人员150人次,提供免费咨询570人次,为大项目建设减免检测费用39400元。

作者:佚名 来源:伊春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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