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吉林省辉南县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及相关单位对县内餐饮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钢瓶进行了全面大检查。
根据上级及当地政府的文件要求,首先,辉南县质监局特设科制定了《县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根据这一方案由主管特种设备的副局长带队分别到辉南县内四家气体充装站进行了一次检查,并要求各站不准充装超期气瓶,特别是“螺丝瓶”。
检查工作分成三个小组,稽查分局组成两个小组负责检查各乡镇餐饮场所的气瓶,特设科和特检所负责检查县城及周边的餐饮场所的气瓶。
检查共发现使用超期气瓶15支,“螺丝”气瓶三支,超期气瓶由充装站立即更换新气瓶,“螺丝”气瓶没收后统一销毁。
通过这次大检查,使用超期气瓶及“螺丝”气瓶明显减少,现在各站自有产权气瓶不足的也正在积极购置中,此次检查为餐饮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