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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警合力管好“车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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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云南省进口机动车辆检验监管工作,保障进口机动车辆安全上路,保证国务院《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维护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云南检验检疫局与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各级车管所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稳步推进云南省进口机动车辆登记检验等工作。

  据悉,从2012年11月起,云南检验检疫局机电处针对进口机动车辆检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联系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情况、协调工作,双方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就共同推进云南省进口机动车辆登记检验等工作达成了共识,并着手重新启动进口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工作。双方联合派出相关人员赴天津、湖南等地,考察学习进口机动车辆检验检疫和车辆管理相关工作,全面了解了进口机动车从口岸检验、检测到落户地登记检验及后续监管的成功经验。回来后,结合云南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制定了进口机动车辆登记检验的程序、办法和规定。

  在登记检验监管过程中,云南检验检疫局一方面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请示汇报,另一方面加强了与汽车进口口岸检验检疫局和省内各地州市交警车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或规范,统一了进口汽车登记检验和车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查验尺度,建立了检验照片互认共享等合作机制,确保了进口汽车安全上路,保障了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云南各地交警车管部门、经销商和车主的一致好评。据统计,2013年以来,云南检验检疫局已完成450多辆进口汽车的后续监管和登记检验工作。

作者:许犁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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