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正蓝旗质监局制定实施《正蓝旗质监局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在全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试行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黑名单管理制度,从而建立风险警示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健康消费,提高全旗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正蓝旗质监局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正蓝旗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凡存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8种情形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对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频次,随时追踪其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食品安全“黑名单”将向社会予以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的惩戒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