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十一五”的开局之年,监管抽查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数据、有目共睹的成绩为良好开局打下坚实的基础。国家监督抽查在扩大抽查覆盖面的同时,也增加了抽查的频次。全年共对14843家企业的264类、17613种产品开展国家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77.4%。共对17.2万家企业的22.8万批次产品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平均抽查合格率83.2%。2006年,监督抽查工作不断提高有效性,切实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
2006年的监督抽查重点突出,进一步跟踪抽查了与人民群众生活最密切、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日用消费品等重点产品以及农资、汽配、能源、环保、妇女儿童、残疾人用品等产品的质量。其中,食品抽查了5459家企业生产的6313种产品;建材抽查了30类1629家企业生产的1649种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产品抽查了28类1517家企业生产的1685种产品。与此同时,国家质检总局深入开展月饼、粽子、烟花爆竹、电热毯、制动液、冷却液等时令性民生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发挥了保障安全、引导消费的有效作用。
抽查重点检验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在国家监督抽查中,增强了监督抽查的针对性,突出检验涉及食品安全、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防护安全、建材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项目,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建康和人身安全。
抽查加大了对产品质量不稳定小型企业的跟踪抽查力度。近年来,重点跟踪抽查了以往产品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小型企业。帮助企业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逐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逐步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提高一个行业总体质量水平的目的。
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强了可比性跟踪抽查,中小型企业及其产品的跟踪抽查占全年抽查总量的80%,比往年高11.8%。白酒、烟花爆竹、复混肥、荧光灯、喷雾机(器)等产品的产业集中地连续开展跟踪抽查,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国家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公布106类、8367种产品的抽查结果,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大力宣传,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及时下发抽查通报,指导各地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实行公告、曝光、整改、处罚、举办培训班等后处理制度,国家监督抽查的威慑力和有效性不断提高。
2007年:突出重点 服务民生
从今年开始,国家监督抽查将在制定实施全年重点抽查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季度突出监督抽查工作主题,切实唱响监督抽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促进和谐的主旋律,进一步提升国家监督抽查的权威性。
2007年,国家监督抽查将继续加大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弱势群体用品、建筑建材等4大类民生产品的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加快实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同时,监督抽查将在4个季度分别开展以“服务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同时,在4个季度分别开展以“服务农业生产”、“促进节能减耗”、“关注弱势群体”、“保障民生安全”为主题的专项监督抽查。
按照质检总局部署,省级监督抽查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监督抽查的统一和融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全国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小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依然是监督抽查的重点监管对象,需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企业巡查,加强对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项目的监督检查。
此外,监督抽查将切实加强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对质量低劣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曝光力度。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抽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区域性质量问题,探索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对缺陷产品要求及时退出市场,防止引发大面积质量滑坡,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