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质监职能,将北京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根据北京市质监局2012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任务目标“健全企业责任人约谈座谈制度”要求,北京市质监局燕山分局制定了《燕山分局行政相对人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包括工作目标、约谈范围、约谈方式和回访备案等条款。《约谈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服务企业的工作内容,对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将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