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推动漳州市政府在3月份出台《漳州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漳州市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流程》,将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构建了统一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是推进落实“集体约谈”的企业监督机制。组织召开2011年下半年监督抽查不合格及2012年新取证食品企业集中约谈工作会,全市100多家问题企业和新取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接受约谈,并签署《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要求企业加强自律,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是着力强化“区域整治”的分片食品监管。实行“区域整治”、重点突破的分片监管,抽调县级局、技术机构人员,在芗城、龙文两区组织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食品安全区域整治,对两区所有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复查验收—整治跟踪”的渐进式整治活动,重点检查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条件不能持续保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可追溯制度、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或无证生产以及上一年度省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中产品不合格或原(辅)料存在安全隐患、被评定为C级以下(含C级)等六类企业。目前,全市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多人次,检查食品企业109家,其中责令停产整顿18家、责令限期改正43家。